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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新疆出台特殊药品管理新规,可“双通道
作者:网站采编关键词:
摘要:好消息 自治区本级参保人员 因患恶性肿瘤、罕见病、特殊疾病 用药可到定点医疗机构 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双通道”购药 这意味着患者用药更加便捷,并且特殊药品不再单设支付限
好消息
自治区本级参保人员
因患恶性肿瘤、罕见病、特殊疾病
用药可到定点医疗机构
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双通道”购药
这意味着患者用药更加便捷,并且特殊药品不再单设支付限额,达到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也不占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总额控制额度。
资料图片
7月1日
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
为满足参保人员用药需求
切实降低个人医疗负担
近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发布了
《关于做好区本级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明确规定
自治区本级(以下简称“区本级”)
医疗保险特殊药品
(以下简称“特药”)管理范围
是用于治疗特殊疾病、临床必需
疗效确切、价格昂贵、治疗周期较长
用药人群和用药指征明确
适宜医疗机构门诊或定点药店
供应的国家谈判药品
并实行专门的门诊支付和管理政策
资料图片
特药
将实行门诊特殊药品管理
纳入医疗机构、药店购药“双通道”管理
其中指定的零售药店有7家
特药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医药机构则施行
“定患者、定医院、定医师”三定管理
患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
由指定责任医师备案后
即可进行医保支付
用于治疗恶性肿瘤
白血病等门诊特殊慢性病的42种特药
仍按照区本级门诊
特殊慢性病待遇支付标准执行
但明确了其限定支付范围
资料图片
值得关注的是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为保障民生
方便群众、减轻患者负担
对用于治疗肺动脉高压、结核病
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
艾滋病等疾病的18种特药
符合适用病种及使用认定标准的
由个人先行支付5%后
按照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80%比例进行支付
为确保患眼底黄斑疾病
强直性脊柱炎、克罗恩病
斑块状银屑病、过敏性哮喘等疾病患者用药
18种特药中的注射剂型
可在医疗机构日间门诊使用
按特药支付标准报销
用药情况稳定的可“双通道”报销
资料图片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按照规定
一个统筹年度内使用特药产生的医疗费用
累计进入当年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最高支付限额内
达到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
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该负责人说
该政策还要求定点医疗机构
和特药定点零售药店保障特药的供应
医疗机构不得以医保总额控制
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限制
药占比等为由
影响谈判药品配备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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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目前
自治区人民医院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自治区中医医院
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
5家三甲定点医院
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医保结算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药业
两家大型药品连锁企业
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扫码购药结算
资料图片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今后参保群众
在医院窗口或者药店支付时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
出示二维码进行结算
患者到药店买药
可以不用再刷医保卡
只需直接扫码就可以结账
非常方便
医保电子凭证
是由国家医保局统一签发的
文章来源:《新疆中医药》 网址: http://www.xjzyyzz.cn/zonghexinwen/2020/0812/3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