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本刊要求作者有严谨的学风和朴实的文风,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讨论。凡采用他人学说,必须加注说明。 二、不要超过10000字为宜,精粹的短篇,尤为欢迎。 三、请作者将稿件(用WORD格式)发送到下面给出的征文信箱中。 四、凡来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五、为规范排版,请作者在上传修改稿时严格按以下要求: 1.论文要求有题名、摘要、关键词、作者姓名、作者工作单位(名称,省市邮编)等内容一份。 2.基金项目和作者简介按下列格式: 基金项目:项目名称(编号) 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3.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一般用两级。插图下方应注明图序和图名。表格应采用三线表,表格上方应注明表序和表名。 4.参考文献列出的一般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其他相关注释可用脚注在当页标注。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国家标准GB7714-87的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

河北开展中药生产专项检查

来源:新疆中医药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4-22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本报石家庄4月21日电 (记者邵玉姿)近日,河北省药监局印发《河北省中药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决定对全省中药制剂持有人和生产企业开展中药生产专项检查,以规范中药制剂生

本报石家庄4月21日电 (记者邵玉姿)近日,河北省药监局印发《河北省中药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决定对全省中药制剂持有人和生产企业开展中药生产专项检查,以规范中药制剂生产,提高中药制剂质量,保证公众用药安全。

此次中药生产专项检查主要以物料管理、生产投料、生产工艺、文件记录、产能匹配等5方面为重点,全面排查持有人和药品生产企业在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技术规范和生产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严厉打击中药制剂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企业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安全主体责任。

根据《方案》,专项检查分自查整改、专项检查、分析总结3个阶段进行,将于10月底基本完成。持有人和药品生产企业将对照检查内容全面深入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形成自查报告。在企业自查基础上,省药监局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突出检查重点,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

根据要求,各持有人和药品生产企业要认真对照工作重点和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和处置整改,确保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提高专项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企业自查情况,制定个性化检查方案,务求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范风险,对于发现的线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要加大问题企业查处力度,依法严惩违法违规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邵玉姿

来源:人民日报

文章来源:《新疆中医药》 网址: http://www.xjzyyzz.cn/zonghexinwen/2021/0422/1147.html



上一篇:不是所有的中药都适合温服,有一些中药,放凉
下一篇:中药决明子功效与作用有哪些

新疆中医药投稿 | 新疆中医药编辑部| 新疆中医药版面费 | 新疆中医药论文发表 | 新疆中医药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新疆中医药》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