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本刊要求作者有严谨的学风和朴实的文风,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讨论。凡采用他人学说,必须加注说明。 二、不要超过10000字为宜,精粹的短篇,尤为欢迎。 三、请作者将稿件(用WORD格式)发送到下面给出的征文信箱中。 四、凡来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五、为规范排版,请作者在上传修改稿时严格按以下要求: 1.论文要求有题名、摘要、关键词、作者姓名、作者工作单位(名称,省市邮编)等内容一份。 2.基金项目和作者简介按下列格式: 基金项目:项目名称(编号) 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3.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一般用两级。插图下方应注明图序和图名。表格应采用三线表,表格上方应注明表序和表名。 4.参考文献列出的一般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其他相关注释可用脚注在当页标注。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国家标准GB7714-87的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四局与市中药研究院签订

来源:新疆中医药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6-16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为共同搭建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平台,提高公众药品安全法治意识,6月16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四局与重庆市中药研究院签订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合作协议,未来双方将强

为共同搭建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平台,提高公众药品安全法治意识,6月16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四局与重庆市中药研究院签订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合作协议,未来双方将强强联手,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推进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

根据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结合双方实际,合作开展药品安全普法活动,共商行业发展问题,不断提升药品安全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双方将加强政企校研联动,为监管部门、研究院和高校、企业牵线搭桥,提供交流机会。

市中药研究院院长王勇德介绍,作为全国最早从事中药研究的科研机构,市中药研究院历经了90余年的积累、奋斗和改革创新,已成为全国最大的中药专业科研机构和重庆市中药研发的主要技术支撑力量之一。双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够让研究人员们深刻认识学习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从源头上更好地促进整个医药行业“坚守安全底线,追求发展高线”,更好地传承与发扬中医药科学。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四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彭跃琼表示,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是我国医药健康产业的特色和优势,是国家医药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药是我国医药行业的“金字招牌”,中药的质量安全更加不容忽视。希望重庆市中药研究院的研究员们能积极参与药品安全和法治宣传相关工作,为检查四局监管工作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为我市药品监管事业添砖加瓦、保驾护航,与监管部门一道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的医药生态环境。

签约仪式后,市中药研究院科研处副处长明兴加、生药所舒抒副研究员分别就药用植物资源的调查发掘和常见易混淆中药材鉴定开展讲座,得到了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检查四局作为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检查局,负责对渝北区、渝中区、长寿区、涪陵区、两江新区等12个区县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连锁企业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开展日常检查工作,辖区生产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的药品企业,如太极制药、桐君阁股份等,共计140余家。

2020年底,检查四局被国家药监局确定为第一批“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培育单位”,为全面落实“谁监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不断扩大药品安全宣传影响,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今年以来,该局已完成“法治超市”主体的建设、15家“法治宣传站”的设立、线上法治超市的上线、网络知识竞赛的开办、“法治大讲堂”的开设,并与西南大学药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多次与企业共同开展法治沙龙等活动,共同开展普法活动。?

上游新闻 余小凤

?

?

?

文章来源:《新疆中医药》 网址: http://www.xjzyyzz.cn/zonghexinwen/2021/0616/1457.html



上一篇:在喝中药的时候一般不能吃哪些东西
下一篇:江岸区中药炮制技艺上榜第五批国家级非遗名录

新疆中医药投稿 | 新疆中医药编辑部| 新疆中医药版面费 | 新疆中医药论文发表 | 新疆中医药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新疆中医药》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